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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7年度浙江省红木产业 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来源:未知 时间:2017-12-07 热度:

各会员单位:
    为了树立行业典型,表彰先进,鼓励会员单位改革创新,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建设,推动全省红木产业、红木家具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度红木产业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先进类别
评选范围:各会员单位及个人
(一)先进企业
1、红木产业“星级”企业(AAA级、AAAA级、AAAAA级)
2、十佳匠心品质企业
3、十佳创新企业
4、十佳消费者欢迎品牌
5、十佳绿色环保企业
6、十佳服务之星企业
7、“互联网+”引领阳光企业
8、开拓之星企业
(二)先进个人
1、红木产业特别贡献之星
2、红木产业德才兼备奖
3、红木产业金字塔奖
4、红木产业影响力奖
5、红木产业新人奖
6、红木产业金雕手奖
7、红木产业一线匠人
8、红木产业跨界发展奖
二、评选条件
   (一)红木产业先进企业
1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参与公益性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,积极参加红木产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2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省红木产业协会的管理规定,依法经营,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,无拖欠工资款的现象。
3、企业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,推动技术进步和绿色环保安全生产,无重大安全事故。
4、区域范围业绩突出,信誉好,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5、按时交纳会费。
(二)红木产业先进个人
1、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有关红木产业标准,在经营管理和一线生产中勇于开拓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,精通业务并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。
2、从事红木产业时间不少于3年,在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。
3、工作认真负责,善于改进工作方法,工作效率高。
4、设计与制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技能比武或展出中获得奖项。
三、评选方法
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由会员单位在自荐和互荐的基础上,由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审定后公布。
四、时间要求
请各企业将评选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红木产业协会秘书处;也可在协会官方网站(www.zjhmcy.com)下载电子稿并推荐到协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张颖13967668203,邮箱19337422@qq.com
五、其他说明
评选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,对受表彰的单位,将统一颁发荣誉牌匾。
 
附件下载:先进个人推荐表    先进企业推荐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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