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缴2021年会费的通知
来源:未知 时间:2021-06-23 热度:
各会员单位:
为了更好的携手发展服务于会员,确保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和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,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根据《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章程》第十二条第三款“按规定缴纳会费”的义务要求:今年的会费请于7月30日前缴协会秘书处。同时,协会将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公布各会员单位的缴费情况,敬请各会员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,及时做好缴纳工作,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纳会费的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协会秘书处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缴纳会费的标准:
会 长 单 位:3万元/年
执行会长单位:1.5万元/年 副会长单位:1万元/年
常务理事单位:0.6万元/年 理事单位:0.4万元/年
会 员单位:0.3万元/年 个人会员:1000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办法及联系方式:
会员单位可通过转账、刷卡、现金付款等方式向本协会秘书处缴纳会费。请各会员单位汇款时,注明会员单位全称及会员代表姓名,汇款后请及时联系协会财务人员,便于会费收到后开具发票给各会员单位。
户 名: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
开户行: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
账 号:381865293683
联系人:郭海燕 15925959886
地址:东阳市横店昌盛路65号
2021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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