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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1年度浙江省红木产业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来源:未知 时间:2021-12-31 热度:

各会员单位:

  为了树立产业典型,表彰先进,鼓励会员单位改革创新,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建设,推动全省红木产业持续稳健发展,为实现共同富裕添砖加瓦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度红木产业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 一、评选范围及先进类别

  评选范围:各会员单位及个人

  (一)先进企业

  1、诚信企业✭✭✭✭✭

  2、诚信企业✭✭✭✭

  3、科技创新影响力品牌

  4、榫卯结构示范企业

  5、明码标价示范企业

  6、十大受欢迎品牌

  7、十大新中式品牌

  8、十大匠心口碑品牌

  9、企业管理领军品牌

  10、全屋定制领军品牌

  (二)先进个人

  1、科技创新领军人物

  2、全屋定制领军人物

  3、现代设计创新领军人物 

  4、“互联网+”领军人物

  5、新中式领军人物

  6、文化传承创新领军人物

  7、新技术推广领军人物

  8、企业管理领军人物

  9、安全生产领军人物

  10、工匠之星

  二、评选条件

  (一)红木产业先进企业

  1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参与公益性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,积极参加红木产业组织的各项活动;

  2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省红木产业协会的章程规定,依法经营,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,无拖欠工资款的现象;

  3、企业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,推动技术进步和绿色环保安全生产,无重大安全事故;

  4、区域范围业绩突出,信誉好,有一定的知名度;

  5、按时交纳会费。

  (二)红木产业先进个人

  1、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有关红木产业标准,在经营管理和一线生产中勇于开拓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,精通业务并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;

  2、从事红木产业时间不少于3年,在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;

  3、工作认真负责,善于改进工作方法,工作效率高;

  4、设计与制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展示展销或技能比武中获得奖项。

  三、评选方法

  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由会员单位在自荐和互荐的基础上,由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会长会议审定后公布。

四、时间要求

  请各企业将评选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红木产业协会秘书处;也可在协会官方网站(www.zjhmcy.com)下载电子稿并推荐到协会秘书处。

  联系人:郭海燕 15925959886  邮箱853891836@qq.com

  五、其他说明

评选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,对受表彰的单位,将统一颁发荣誉牌匾。
 

附:先进个人推荐表 先进企业推荐表

下载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8eym7DlDHWetHK9i5LSs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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