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1年度浙江省红木产业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来源:未知 时间:2021-12-31 热度:
各会员单位:
为了树立产业典型,表彰先进,鼓励会员单位改革创新,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建设,推动全省红木产业持续稳健发展,为实现共同富裕添砖加瓦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度红木产业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先进类别
评选范围:各会员单位及个人
(一)先进企业
1、诚信企业✭✭✭✭✭
2、诚信企业✭✭✭✭
3、科技创新影响力品牌
4、榫卯结构示范企业
5、明码标价示范企业
6、十大受欢迎品牌
7、十大新中式品牌
8、十大匠心口碑品牌
9、企业管理领军品牌
10、全屋定制领军品牌
(二)先进个人
1、科技创新领军人物
2、全屋定制领军人物
3、现代设计创新领军人物
4、“互联网+”领军人物
5、新中式领军人物
6、文化传承创新领军人物
7、新技术推广领军人物
8、企业管理领军人物
9、安全生产领军人物
10、工匠之星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红木产业先进企业
1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参与公益性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,积极参加红木产业组织的各项活动;
2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省红木产业协会的章程规定,依法经营,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,无拖欠工资款的现象;
3、企业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,推动技术进步和绿色环保安全生产,无重大安全事故;
4、区域范围业绩突出,信誉好,有一定的知名度;
5、按时交纳会费。
(二)红木产业先进个人
1、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有关红木产业标准,在经营管理和一线生产中勇于开拓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,精通业务并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;
2、从事红木产业时间不少于3年,在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;
3、工作认真负责,善于改进工作方法,工作效率高;
4、设计与制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展示展销或技能比武中获得奖项。
三、评选方法
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由会员单位在自荐和互荐的基础上,由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会长会议审定后公布。
四、时间要求
请各企业将评选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红木产业协会秘书处;也可在协会官方网站(www.zjhmcy.com)下载电子稿并推荐到协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郭海燕 15925959886 邮箱853891836@qq.com
五、其他说明
评选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,对受表彰的单位,将统一颁发荣誉牌匾。
下载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8eym7DlDHWetHK9i5LSs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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